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2022年3月8日,镇江市建筑工地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4人失联。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立即开展建筑工地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
二、检查重点
(一)各项目参建主体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和动火审批等消防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各项目部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宣贯消防制度,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施工现场相关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可燃材料堆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所等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生活区和办公区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临时用房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将未完工工程、伙房、库房作为住宿场所,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有私拉乱接、明火取暖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
三、检查方式
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复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抽查,市质安站负责对主城区建筑工地、轨道交通工程进行抽查;市住建局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消防管理责任。各地住建部门、各参建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加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要结合复工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吸取镇江火灾事故教训,及时传达学习,全面排查消防隐患;
2.严格检查标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参加单位对现场进行检查、自查时,均应按照现行相关法规、标准及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认真整改;谁检查、谁负责督察整改,直至隐患全面消除;
3.加强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安全通道、电子显示、VR教育室、安全专项教育等方式,加强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防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提升全员防火与应急处置救援基本知识,有效防控火灾、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4.做好情况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检查结束后,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站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4月8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陈平;联系电话:66998091;邮箱:170459302@qq.com)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