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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7日,徐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七次会长办公会在协会会议室召开,市住建局副局长何振飞、调研员陈俊华,市住建局质安处处长董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姚启玉、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王松喆一行到协会调研指导工作,协会会长孙业敏,秘书长荀伟,常务副会长张劲松,副会长李庆、马贤荣、方忠年、唐劲松、韩风光、张卫及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会长孙业敏主持。徐州市建设监理协会会长孙业敏,介绍了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协会的各位负责人,并汇报了协会工作,以及近期的工作计划。会议听取了徐州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管系统的建设方案,讨论了监理记录仪系统建设功能框架。何局认真听取了协会工作报告,对协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针对徐州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管系统的建设方案,要充分论证,从实际出发,提升建筑质量安全建设。陈局表示要监理记录仪系统建设功能要重点体现监理行业的职责,如见证、旁站等;建议系统可与质安站信息进行对接,尤其对于危大工程等进行密切监管;还可以增加行业每月简报等功能。其他领导分别从监理行业行为规范、协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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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和发展建设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士质量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3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徐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23日徐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抽查工作方案一、制定目的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及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二、抽查对象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及为该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三、抽查内容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执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海砂情况,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试验管理情况等。四、实施办法(一)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常态化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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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学军 根据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2年工作计划,协会秘书处就2022年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现就完成2022年度工作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共同做好服务会员工作 (一)共同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为培养行业技术人才,提升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综合履职能力,协会将继续开展“免费会员业务辅导活动”。一是按照协会《关于开展片区业务辅导活动的通知》精神,合作开展“免费会员业务辅导活动”。各片区负责单位要与片区省市协会沟通制订好培训方案,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监理工作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行业政策解读和团标宣贯等内容进行。二是发挥监理人员学习丛书作用。为提升会员业务水平,在重庆、贵州、上海、山东行业专家的支持下,协会计划今年出版监理人员学习丛书。希望地方协会,尤其是开展片区业务培训时,要将业务学习丛书和《监理警示录》列入辅导教材,发挥学习丛书和《监理警示录》在促进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中的作用。三是片区所在省市监理协会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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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湿地公园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308-2021,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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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成本信息参考价格 合理的服务价格是落实建设工程监理责任的必要条件。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徐住建发﹝2022﹞42号)文件精神,按照质价相符、优质优价、分类指导的原则,落实不同投资主体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项目等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快推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避免出现过低价格发包和承揽监理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建设监理协会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导下,组织相关单位测算了监理行业服务成本信息参考价,现予发布。请各相关单位参照执行。附件: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成本信息参考价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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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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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暨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徐住建发〔2021〕189号),我局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市住建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以及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等方面专家,对全市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开展综合检查,并结合日常巡查检查情况,经综合评价、企业核查确认,汇总形成“2021年度徐州市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2至1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云龙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405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署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6-66998060、66998065邮箱:xzzjjscc@126.com附件:房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市政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装饰及其他专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徐州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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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2〕17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2021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单位凡在徐州市工商注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均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报。不按规定报送的企业将按规定扣减信用分。二、报送程序企业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用户登录入口)”报送监理各项统计调查数据,并上传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三、时间要求请各企业于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年报报送工作。四、填报要求1、有关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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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73-2022,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1.0.4、6.3.3、6.3.4、6.3.7、6.3.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1月5日 附件下载: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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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订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13日附件下载: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