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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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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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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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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总 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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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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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4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14日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李克强2020年12月28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991年5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发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2020年12月14日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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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防水工程质量管控,降低渗漏缺陷隐患,提升住宅品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防控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31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新建住宅工程渗漏防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防水设计,提高防控标准(一)细化防水工程设计要求,编制防水工程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防水工程设计专篇,包括地下防水、室内防水、外墙防水及屋面防水等内容,设计文件严格执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等现行标准以及本文件的相关规定。防水工程设计应明确防水构造层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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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设各方责任单位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有效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促进全市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防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住宅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和范围1.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2.检查范围: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属地住宅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的排查整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住宅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的排查整治;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项目重点检查。二、检查内容(一)质量方面1.质量行为: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立情况及人员在岗情况;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情况;地下防水工程及混凝土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地下防水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情况;施工、验收及技术管理资料签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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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防控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现就做好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489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程》,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细化疫情防控措施1.认真排查高中风险地区来徐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各项目部要迅速查验所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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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治理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决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工作,到2022年6月底,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标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招标投标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