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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统计局、农业农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继续执行《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包括3项统计任务: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2022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和2021年服务业统计年报。现就做好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
(一)统计范围。
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分为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2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
(二)统计内容。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公用事业价格和标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历史文化街区及市政安全。
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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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我部组织编写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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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2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精神,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我省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在2022年1月31日前提出不延续的申请。
二、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省厅核发的资质、电子证书将自动更新,企业可在资质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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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现将省厅《关于印发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1〕3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省厅通知精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做好宣贯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行业协会、学会和媒体平台将《通知》精神向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检测机构进行宣贯,并组织相关培训,确保《通知》和实施意见的各项措施取得实效。二、突出重点,落实相关措施。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内涵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及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全面加强对建设单位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监督管理,建立属地工程项目日常巡查和差别化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招标发包制度、工期造价保证措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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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为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全市住宅工程品质,现将《徐州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2021年度徐住建发200号关于印发《徐州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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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近期检查发现,我市主城区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组织桩基工程施工、验收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桩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对于违规工程责任主体,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二、实施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各级住建部门及监督机构应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规工程项目,应立即将有关线索提交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预售许可手续时,暂缓核发其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30日(暂缓时间具体从违法的建设单位申报审批手续且全部具备审批条件时起算)。三、增加基桩质量检测数量凡违规工程,不论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是否已进行基桩检测,取得施工许可后均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以下基桩质量检测。除特别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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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促进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根据徐州市绿色城市试点示范创建要求,经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商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范围本市城区范围内,经国家、省或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2万㎡以上公共建筑或8万㎡以上居住建筑。二、奖补标准1、获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运行标识或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获得绿色建筑一星级标识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标识证书中的总建筑面积,给予25万奖励。2、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运行标识或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标识证书中的总建筑面积,给予30万奖励。3、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运行标识或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标识证书中的总建筑面积,给予45万奖励。徐州市绿色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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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牢牢把握冬季安全生产规律,进一步盯紧重点行业领域,着实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稳步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结合近期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现将贯彻落实省厅通知要求明确如下:一、要坚决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第四季度,寒潮浓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建筑工地易发生季节性事故;供暖供气需求旺盛,运营设备设施负荷加大隐患突显;临近岁末容易出现抢进度、赶工期等“三抢”问题,安全风险系数上升。各地必须要紧绷安全生产“思想弦”、毫不松懈持续深化整治攻坚,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在安全发展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上毫不放松、持续用力,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成为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思想利器,巩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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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11月份起,开展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暨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评价对象在徐州行政区域内承接项目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二、检查评价项目范围检查考核项目范围为徐州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市区及各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抽查率不少于30%,对同一企业抽查一般不超过2项。三、检查评价内容和计分方法检查评价内容按照《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徐建发〔2017〕101号)、《关于对〈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的通知》(徐住建发〔2019〕116号)、《关于印发〈徐州市监理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徐住建发〔2019〕150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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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2日,徐州市建设监理协会会长孙业敏、秘书长兼副会长荀伟、副会长马贤荣、副秘书长史娟一行莅临苏州,对苏州市监理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处处长朱激、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秘书长翟东升、执行会长韦文斌、副会长杜立忠、副秘书长翁相如、缪玉国参加了调研座谈。会上,马晓力调研员介绍了本次来苏州目的,主要就两地监理协会协助主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证工程质量、服务会员企业、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工作进行交流。他指出,当前监理行业普遍面临低价竞争、人才流失、责任无限扩大、社会形象和地位失衡的窘境。他表示,徐州和苏州开展交流学习非常必要,两地近年来在各方面的交流都非常频繁,具备优势互补效应。他希望,两地监理协会在厘清监理法律职责、规范市场价格等方面更好地加大合作力度,协助建设主管部门把“放、管、服”工作做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翟东升秘书长介绍了苏州监理行业的发展概况和苏州建设监理协会积极协助市住建局开展监理行业综合改革等情况。着重介绍了苏州市住建局以开拓创